公共管理硕士(MPA)是我国根据新形势下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、科学化、专业化的要求,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、运转协调、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,完善国家公共管理人才的培养制度,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,在一些重点院校新开设的专业学位。
集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举办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的24所院校之一,公司自2001年起开始招生,于2006年11月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教学合格评估,取得了优秀成绩。
培养目标
该专业主要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,具有现代化公共管理思维和公共政策素养,掌握先进的分析方法与技术,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、复合型、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,以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、科学化、专业化的要求。
研究方向
行政法治与公共政策、政府管理与政治发展、非营利组织与社会管理、教育经济与管理、科技政策与管理、公共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等。
教学方法
MPA教育注重理论联系实际,努力做到既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,又密切结合工作实际。在此基础上不断改革教学方式方法,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学经验,以案例教学为主,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能力,引导员工不断收集新信息,研究新情况,解决新问题,提高员工在新形势下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。积极采用问题导向学习、合作学习、团队学习等方式以及计算机模拟教学、项目教学、研讨式教学、到政府和公共部门实习与访问、邀请政府官员演讲或座谈等教学方法,增强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。
课程设置
必修课程:英语、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、公共管理学、政治学、公共部门经济学、公共政策分析、社会研究方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公共人力资源管理、电子政务、公共行政组织理论专题研究、中国行政改革与发展、现代领导方法与艺术、国家公务员制度等。
选修课程:社会保障与管理、政府公共关系、社区建设与管理、公共行政伦理、科技政策与管理、政府与企业关系研究、区域经济学、公共危机管理、教育经济与管理、项目管理与评估等。
学制安排
1.校内在职不脱产员工,学习期限2-4年,周末上课;也可以每学期集中2-3次,每次集中9-14天时间学习。员工在校学习时间总和不少于半年。
2.与地方合作在职不脱产员工,学习期限2-4年,在地方上课,一般每学期集中2-3次,每次集中9-14天时间学习。员工到校学习时间总和不少于半年。
办学特色
1.面向中小城市、服务西部大开发需要,培养基层政府和公共事务管理人才;
2.坚持生动有效的案例教学中的原创案例的开发与运用;
3.形成理论联系实际、质量与效果并举的培养机制;
4.加强团队建设,努力形成富有特色的专业方向;
5.为MPA学员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或有关官员,就公共管理前沿问题或公共管理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开设讲座。
6.为MPA学员精心安排社会实践、座谈会、联谊会等各类活动。
7.为MPA联考成绩优秀的考生提供“新生奖学金”。